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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教学实验项目风险评估与准入制度

院管字〔2020〕22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杜绝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实验教学活动的安全与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风险评估对象包括:拟在教学实验室开展的所有实验教学课程/活动。

  第三条  风险评估内容包括:仪器设备使用风险;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风险(如涉及);化学试剂或生物制剂使用风险;实验操作风险;用水用电风险;火灾隐患;辐射风险;其它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有无控制风险的管理与技术措施、应急措施及个人防护措施。

  第四条  具体评估要求:

  1.课程负责人对于新增或更改教学实验内容的教学课程/活动,须填写《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教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见附件),经华西口腔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2.在教学实验课程/活动实施过程中发现未经评估的其他实验风险,课程负责人应及时向教学实验室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险发生。

  3.以下情况,须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1)采用新设备、材料、方法,环境发生变化;

  (2)活动流程发生改变;

  (3)发生安全事故或事件后。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教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华西口腔医院)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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