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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通知公告

关于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2015届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5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59号)、学校教务处《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川大教〔2014〕178号)和《四川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分工:

  1. 学院成立2015届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接受考生咨询、申诉等工作。

  2.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专家考核小组,专门负责推免生的面试工作。

  3. 学工部负责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组织工作。

  4. 教务部负责计算各专业学业成绩并组织推免面试工作,向学校教务处上报推荐免试同学相关材料。

  5. 研究生部负责推荐免试同学接收工作。

  二、推荐免试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纳入我校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

  5.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及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能满足跟踪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学术交流的需要。原则上要求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优良,或全国大学外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合格。雅思、托福、GRE、GMAT和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提供等同于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三、评分要求

  1.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专家面试成绩

  2. 课程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5%,所有必修课程必须纳入课程成绩的计算范围,其计算办法为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课程学分

  3. 专家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5%,其中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占30%,社会实践活动占5%。面试突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的考查。

  四、推免研究生资格选拔实施细则

  1.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2015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并在网上公布。

  2. 教务部计算学生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形成学生成绩排名及成绩报表。

  3. 学工部收集学生提交的《四川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签署的承诺书,并进行审查: 1)审查有无违纪记录;2)审查外语考试成绩。

  4.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学生学业成绩排名及审查情况确定面试名单进行公示并组织面试。

  5.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依据综合成绩,按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6. 教务部上报初选名单至学校教务处。

  以上未尽事宜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五、有关管理事项

  1. 获得免试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

  2. 获得免试资格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①. 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②. 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

  ③. 取得免试资格后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良好)者。

  3. 学校鼓励参加了考核但最终未被推荐免试的学生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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